>百科大全> 列表
南京生育营养费怎样领取
时间:2025-04-13 14:53:44
答案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推荐
Copyright © 2025 奇闻知识网 |  琼ICP备2022020623号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