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再与对方进行联系沟通,如果还是联系不上,在方便时可以到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看看,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情况。如果该律师有意对避而不见,也可以向当地的律师协会,或者司法局进行投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 自然人 、 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 法律顾问 ;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 代理 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