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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时间:2025-04-14 01:41:20
答案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第九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如下: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由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其配偶按其它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未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已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贴标准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多久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必须在生育之日起9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可以由单位办理。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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