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胃癌患者一般不可以办理残疾证。虽然胃癌是一种严重的疾病,但它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伤残类疾病范畴。
在我国,残疾证的发放主要依据是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其中主要包括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和精神等六大类的残疾评定。癌症并未被明确列入这一标准之中。因此,一般情况下,癌症患者(包括胃癌患者在内)不符合办理残疾证的条件。不过,如果因为胃癌导致了身体其他部位的严重损伤或功能障碍,且这些损伤或障碍符合上述的残疾类别和标准,那么可能有机会申请到相应的残疾证明。具体的情况还需要咨询当地的残联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