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深圳市的营运车辆报废标准为:客车达到10年,货车达到15年,出租车达到8年,危化品运输车辆达到8年,校车达到10年或行驶40万公里,并且维修费用超过2万元或车身严重变形、翻新等情况也需报废。
此外,还需符合国家相关环保和安全标准,并在深圳市交通管理局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方可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