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如下: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退休职工过世后,其家属可以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或退休职工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领取丧葬费的手续。
1. 准备材料:退休职工的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丧葬证明文件。
2. 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交到当地社区居委会或退休职工所在单位办理领取丧葬费的手续。
3. 审核核实:社区居委会或退休职工所在单位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确认申请人符合领取丧葬费的条件。
4. 领取丧葬费: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到指定银行领取丧葬费。在上海市,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为3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领取丧葬费的时间一般为退休职工过世后的6个月内,超过该期限将不再受理。另外,如果退休职工在单位和社区居委会都有缴纳丧葬费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地方申请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