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穗团级以上证明通常是由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事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开具的一份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某人在团级以上单位担任职务或者在某个团级以上单位工作的经历和是否接受过相关培训。
开具此证明通常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培训证明等,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才可正式开具。办理此证明需要耐心等待,因为审核时间较长,一般需要数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