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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安徽省农村户口的四胎并没有明确的国家补助政策。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提到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但对于四胎是否可以获得补助,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另一方面,多胞胎家庭的补助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并且经过申请和批准之后才能获得补助。
因此,安徽农村户口的四胎并不直接适用于这些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