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以下是票据权利的主要种类和内容:
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向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中的承兑人或本票中的出票人)行使的权利,请求支付票据上记载的金额。这是票据权利的主要内容,也是持票人最基本的权利。
追索权: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未获支付或被拒绝支付时,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如果持票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付款请求权,或者在行使付款请求权后仍未获得支付,可以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追索。
除了上述两种权利外,根据票据种类的不同,还可能包括其他权利,如汇票中的背书转让权、支票中的提示付款权等。
需要注意的是,票据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票据行为的要求,如持票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或行使追索权,否则将导致权利失效。同时,持票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也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损害他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