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4. 如果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5. 如果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6. 如果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1. 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咨询,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2. 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
3. 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4. 等待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会通知领取护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或相关机构了解详细信息。同时,为了保证办理顺利,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仔细核对填写的申请表和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