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公安局、拉萨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了《关于加强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事宜进行了规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包括拉萨市老城区、布达拉宫广场、宇拓路、康昂东路、娘热路南段、中和国际城等,以及党政机关、军警营地、学校、医院、市场等地方。在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和地点方面,烟花爆竹实行专营定点销售,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当从专营销售点购买。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6大类,但“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以及火箭、旋转烟花产品等被排除在外。
因此,拉萨市春节期间在特定区域和场所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如果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将会由公安机关视情况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