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科威特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特别和公务普通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4年10月17日生效。
协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国(简称)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和科威特国持有效的科威特的外交、特别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