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案件执行款到达法院,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会在十天内通知执行申请人领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条, 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