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学位证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开具遗失证明或登报声明。可以到学校人事部门开具遗失证明或在学校所在地的城市登报遗失证明。有些学校可能需要登报,有些学校可能不需要,具体要根据学校的要求而定。
提交申请。需要手写一份申请书,并本人签名,写清楚毕业证、学位证丢失原因及申请补办的理由。此外,还需要携带2寸蓝底照片(如果毕业证、学位证均办理请携带4张)及照片电子版(电子照片大小不清楚的问学校,每个学校规定不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如毕业证、学位证均办理请携带2份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准备好委托书(委托人手写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各一份。注意:委托书要包含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以及委托事项、委托人的亲笔签名等。
提交材料给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学籍科。找到相关老师申请补办,并填写一份表格,这个表格专门记录并且证实你是这所学校毕业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校会出具相应的证明书来补办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