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企业引进年薪60万元(含)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同级财政按人才年薪10%的比例给予3年薪酬补助。
2. 对企业引进年薪60万以下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国内外副高级及以上退休工程师、企业引进的科技副总,同级财政给予3年期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薪酬补助。
3. 对企业引进的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薪酬补助,补贴3年。
4. 优先为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
5.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