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侨眷身份认定审核标准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一)“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二)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 视为归侨。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 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 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 视为华侨。(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 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二)外籍华人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 其范围比照本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