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决定是否拍卖欠款人的房屋时,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欠款金额下限。
法院可以查封并拍卖欠款人的房屋,这并不是基于欠款的具体金额,而是取决于是否达到了法律允许申请强制执行的阶段,以及是否存在合理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或其他法律事由。
如果欠款人长期无力还款并面临起诉,其名下资产,包括房产,可能会被拍卖。但是,对于欠款金额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来做出决定。
唯一住房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被执行拍卖,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如房子上有其他人的名字或设定了居住权,那么这些情况下的房屋是不能被拍卖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依法拍卖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这与欠债金额的大小没有直接关系。
法院在核实债权人提出的保全和执行要求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不论欠债金额多少,法院都可能查封房产。
综上所述,欠款金额并不是决定是否拍卖房屋的主要因素,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法律允许的强制执行事由和资产保全申请。唯一住房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被拍卖,但必须保障居住权人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