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迁徙造成的损失赔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地方性法规进行。具体来说:
国家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的人员伤亡、农作物或其他财产损失,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12。
云南省已实现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全面覆盖,这意味着大象造成的部分经济损失将由保险公司承担1。
保险机制:
云南省启动了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定损赔付工作,具体赔付标准根据各州市投保方案有所差异。例如,西双版纳的保障范围包括人身损害及主要财产损失,死亡一次性补偿60万元;农作物和经济作物按保险合同标准补偿;家养牲畜按30元/公斤—40元/公斤补偿3。
补偿范围:
补偿范围包括对正常生活和从事正常生产活动的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在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种植的农作物和经济林木的损毁、居住在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在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放牧的牲畜,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外有专人放牧的牲畜以及圈养、归圈的牲畜造成的伤害或死亡2。
注意事项:
并不是所有损失都能得到补偿,需要符合补偿范围的规定2。
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定,因此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2。
综上所述,大象迁徙造成的损失主要通过国家补偿和保险机制进行赔偿,具体办法依据地方性法规和保险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