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病医保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医疗保险;
2、符合门诊大病病种和病情标准;
3、原则上已经过住院治疗,且该病种年所需医疗费达到本人拟选定医院医保起付标准以上;
4、恶性肿瘤、白血病参保患者门诊大病资格满五年需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