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管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情况公告如下:撤销小榄镇、东升镇,设立新的小榄镇,以原小榄镇、东升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小榄镇的行政区域,小榄镇人民政府驻升平中路8号(原小榄镇人民政府驻地)。
撤销民众镇,设立民众街道,以原民众镇的行政区域为民众街道的管辖范围,民众街道办事处驻六百六路61号(原民众镇人民政府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