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副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座谈会的纪要》中的规定,副科事业单位的管理级别最高为六级,不具备设立七级管理职位的条件。此外,国家对副科事业单位的管理非常严格,除了必要的财务和行政管理外,还包括对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等方面的监督。
因此,副科事业单位不应设立高级别管理职位,而应注重提高干部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为单位的稳定发展和高效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