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病范围: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经其它有关部门给予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重大疾病主要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肾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申请人的诊断证明原件;
3、申请人就诊医院的结算单和报销交割单(复印件即可);
4、个人书面申请。(模板见附件)
三、办理地点
清水镇科教文体办公室
四、办理时间
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冬季)14:00至17:30(夏季)。
星期二: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冬季)14:00至17:30(夏季)。
星期三: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冬季)14:00至17:30(夏季)。
星期五:上午8:00至11:3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