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章程修改说明(范本)
尊敬的各位会员:
为了推动商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更好地服务会员,经商会理事会讨论,商会章程进行了以下修改:
1. 第三章第一条中“会员资格:公司或个人均可申请成为商会会员”修改为“会员资格:仅限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商会规定的企业和个人申请成为商会会员”。
2. 第七章中“商会理事会由商会会员自行推举产生”修改为“商会理事会由商会会员在商会的年度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
3. 第八章中“商会在成立之初设立5个委员会”修改为“商会在成立之初设立3个委员会,后续可根据需要增设其他专业委员会”。
4. 第十章中“对于商会章程的修改,需商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生效”修改为“对于商会章程的修改,需商会理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并同意,才可进行修改。”
以上是商会章程修改的主要内容和原因,感谢各位会员对商会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如有任何疑问和意见,欢迎向商会理事会成员提出,我们将不断完善和改进商会服务,为各位会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特此通知。
商会理事会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