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事案件与立予刑事案件的差异主要在于是否存在犯罪嫌疑人和证据的情况下,依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来进行审判。
具体来说,受刑事案件是指通过报案、检举、控告等方式,有人被怀疑犯罪并被依法立案调查并审查起诉的案件。
而立予刑事案件是指在犯罪发生之后,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自行发现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立案调查审判的案件。
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在处理方式、程序以及走向审判的途径上都存在较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