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办结,次月享受待遇。目前承担该业务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局)的待遇核发部门,一般来说,亲属需要携带逝者的身份证(缺角,显示报废),亲属关系相关证明(户口簿等),银行卡复印件。死亡相关证明(火化单等)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如果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下个月就可领取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