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性资金是由省级政府掌控和运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省级财政收入,包括税收、非税收入等。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省级政府的各项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全额拨款则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将一定数额的资金直接拨付给某个单位或项目,用于支持其运营和发展。全额拨款通常具有明确的使用目的和用途,例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省级财政性资金是一个更加宽泛的概念,包括了省级政府所有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而全额拨款则是其中的一种具体形式,用于支持特定的单位或项目。另外,全额拨款通常具有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使用要求,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