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的回答,医疗文书开具管理制度
一、医师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开具医疗文书。
二、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处方、申请单、报告单、证明书等。
三、医疗文书由医师负责填写,做到真实、完整、及时,并妥善保存。
四、医师开具医疗文书时,应当仔细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医疗文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医疗文书应当使用医学术语,表述清晰、准确,易于理解。
六、医师不得开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的医疗文书。
七、医疗文书应当由医师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医疗专用章。
八、医疗文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存档,并定期进行整理和保管。
九、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合理开具医疗文书,不得超范围或超剂量开具医疗文书。
十、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文书的完整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