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的结果由不同的机构或部门来决定,具体取决于伤残鉴定的类型和情况:
工伤伤残鉴定:
可以由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来做。如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该部门应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和工伤等级的决定。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劳动者一方可以向劳动局申请,由劳动局及时作出决定。
劳动部门专门的鉴定单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果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劳动部门会安排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有专门的指定医院和鉴定人员。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
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综上所述,伤残鉴定的结果由社保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具有专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不同的伤残类型和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