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章建筑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1。
占用耕地建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七十四条,耕地不可以擅自建房。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3。
未获得批准建造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23。
行政处罚:相关部门有权实施以下行政处罚:拆除在非法取得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或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没收在非法取得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或其他设施;酌情罚款4。
诉讼权利:如果建设单位或个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4。
综上所述,农村违章建筑的法律规定严格,涉及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占用耕地建房、未获得批准建造房屋等多个方面,相关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