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为本市常住户籍居民和驻深部队现役军人。
2.
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军人不能申办1年多次赴香港个人旅游签注。
3.
不属于法定不准出入境人员、不属于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人员、没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4.
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