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汉集中选调生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工作后,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两年,并至少安排到村任职一年时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
2.
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后,安排到村任职两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