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到告知义务是一种违约行为,因此应根据违约的情况来判断应该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
如果是重要的信息未被告知,导致受益人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责任应该由提供信息的一方承担大部分甚至全部的责任。
但如果是信息相对次要,对受益人的利益影响不大的话,则责任的承担比例也应当相应减少。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承担比例的大小。总的来说,未尽到告知义务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应该避免。对于信息提供者来说,应该尽可能把所有重要信息都告知受益人,以避免可能的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