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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学生处副处长
时间:2025-04-16 23:23:57
答案

一、分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

二、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工作。

三、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审定、管理工作和学生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学校奖助项目的评定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校内外勤工助学基地的建设、校园勤工助学岗位的开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六、负责国家临时性专项补助、社会捐助的申报、审核等工作。

七、协助处长做好与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的联系沟通,与贷款银行联系沟通,与兄弟院校学生资助部门的学习交流工作。

八、完成处长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副部(处)长岗位职责(2)

一、分管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工作。

二、负责拟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三、负责与保卫部门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

四、负责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招聘、任用、调整、考核、辞退工作。

五、负责学生公寓卧具厂家的调研和招标工作,负责学生宿舍物资和学生生活用品的采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生宿舍的文化建设工作,会同各学院做好学生公寓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文明寝室的检查、评比、奖励工作。

七、协助处长做好与兄弟院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协调和学习交流工作。

八、做好处长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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