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和上林在1958年曾合并为宾林县,但到1959年5月便恢复了原两县的建置,所以宾阳和上林原来不是一个县。
1958年1月,宾阳县与上林县合并,称宾林县。1959年5月,宾林县撤销,恢复原两县建置,全县划为23个人民公社,下设604个大队,2951个生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