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的规定,生猪运输车辆应当在承运人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具体的备案流程和要求如下:
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备案申请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备案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备案车辆的车辆营运证。
车辆需现场检查,主要检查车辆是否渗漏、是否配备消毒设备等。
跨省运输经营的还需在车辆上安装GPS定位仪(现场检查并截图)。
备案地点为龙场驿南路4号。更多关于“前四后八拉猪车”的内容,建议咨询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