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取要满足这些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3、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4、职工偿还房贷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偿;
5.在职工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可提取帐户中的储存余额